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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学院就业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4-24 阅读次数:
  

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直是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国家、湖南省对大学生就业的要求和指示精神,以及学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安排,参照学校其它学院的经验,为扎实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本届毕业生充分就业,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湖南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等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以及校领导在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完善一支适应市场条件下的就业指导队伍为突破口,以提高就业指导水平、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为工作目标,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科学规划就业生涯,努力实现就业目标,在新形式下开创我院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职责

把毕业生就业工作视为“一把手”工程和“全员”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圆满完成每年毕业生就业工作。

1、成立由院长为组长,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专业系主任或专业方向负责人、学工办主任和分团委书记、行政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就业专干、毕业班年级负责人和毕业班班主任组成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下设就业工作和就业咨询办公室,地点在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一办公楼418#),负责就业日常管理和就业咨询工作,由学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3、就业工作由学工办主任负责,包括各专业系主任或专业方向负责人、分团委书记、行政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就业专干、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毕业班年级负责人和毕业班班主任,就业专干带领各班学生就业专干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具体事宜。

4、就业咨询工作由学工办负责联系安排,由学院正副院长、教务办主任、各专业系主任或专业方向负责人、专家教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负责。

5、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分析各阶段工作任务。

6、动员和组织全院教职工队伍,直接参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三、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要求

1、在毕业生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和学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出台的各种政策、办法,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全体动员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2、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坚持信息共享,平等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努力提高就业工作的透明度。

2、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多方搜集用人单位信息,提供组织供需见面会并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

3、认真做好对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政策宣传、信息收集、帮助毕业生制定个性化就业方案、就业意向设计、策划指导以及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4、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实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四、具体工作

(一)毕业生就业教育与指导

1、思想动态调研

开展就业意向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基本意向。建立毕业生个性化就业档案,根据不同的意向(出国、考研、就业、创业等),逐个做好指导工作。

2、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

(1)充分发挥我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准备毕业生就业指导的有关材料和开设有关讲座。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好就业指导课。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关于人生观、职业道德、以及求职技巧、就业政策的专题教育。

(2)结合我院的专业特点,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设计开发就业方向模块课程,根据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意向实施“订单”培养,让毕业生充分掌握有助于就业的实用型相关技能,拓宽就业的渠道。

(3)在形式上可以邀请用人单位上就业指导课,介绍就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就业技巧;邀请已就业的优秀毕业生与在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经验交流活动;邀请已考上研究生的优秀学生与在校毕业生开展考研经验交流活动。对毕业生进行就业跟踪调查,及时把就业工作中的典型事迹进行总结,加以推广。

(4)加强择业方向的引导,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优化就业结构。鼓励广大毕业生继续求学深造,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为他们创造各种有利的学习、生活条件;积极发动并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公务员、选调生和村官的考试及选拔工作;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的发动与组织工作等。

(5)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模拟人才市场、模拟面试、模拟答辩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认识,培养自主择业的能力,使学生能够主动根据自身特点、个人能力及职业价值观来进行相应的职业生涯规划,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6)早动员、早联系,早作准备。鼓励和安排有条件的毕业生提前进入顶岗实习阶段。

(7)设立毕业生就业咨询(含心理咨询)接待日。安排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毕业生就业咨询接待,为毕业生排忧解难。

(二)就业市场开拓和建设

1、随时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接待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协助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供需见面会并主动开拓适合我院专业特点的供需见面会。建立专业对口行业的毕业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

2、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利用学院网站开辟就业宣传和信息栏,及时为毕业生宣传党和国家各级部门对毕业生的有关政策和指示精神,提供政策咨询、形势分析、求职技巧、注意事项、就业工作日程及就业信息资料,供毕业生查询,为毕业生的就业畅通渠道。利用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就业信息、供需洽谈会信息,建立健全就业网络。不断更新和丰富网上就业指导专栏内容,做好网上就业咨询工作。积极引导毕业生上网学习,拓宽就业指导空间。

3、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工、毕业生家长以及非毕业班同学,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和建设工作。整合资源,动员全院力量,依靠全院教职工的社会关系和影响力,充分利用校友在各自行业上的社会渠道为毕业生开拓就业机会。

(三)实施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涉及到我院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对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人人有责,积极参与,任务分解,明确分工。针对不考研学生的就业问题,具体落实推荐就业单位和就业趋向并签约,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责任。

2、毕业生就业工作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挂钩,制定毕业生就业奖惩制度。年度考核评优时,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优先考虑。

3、建立专业对口行业的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基地,拓展就业面,力争在年底建立实习基地达到8个。

4、坚持走出去的原则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组织相关的人员到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有需求的单位推荐毕业生,调查毕业生需求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5、建立用人单位和校友联系档案,并长期与这些单位和校友保持联系。

6、做好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的报名、考前辅导和考试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及时为他们服好务。主动做好考研上线学生的录取工作(如:复试指导、推荐和调剂等)和公务员考试的复习指导工作。由指导教师或有经验的教师做好毕业生求职(考试和面试等)的指导工作。

7、每两个星期收集上报一次学生就业情况,由学工办汇总报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再由就业专干按学校要求定时上报学校。

8、对家庭和就业困难(两难)的毕业生除按学校政策给予关照外,还必须设立毕业生就业咨询(含心理咨询)接待日,及时处理和解决毕业生中就业受挫、考试(或选拔)没通过和考试(或选拔)通过没录取等学生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尽早调整心态积极就业。

9、由就业工作和就业咨询办公室安排人员经常到毕业生寝室去关心和了解毕业生情况,并有经验的教师负责接待毕业生的咨询(求职考试、面试和心理等),及时为毕业生排忧解难。

 

财政金融学院
200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