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5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我院工作实际,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研考组织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我院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复试机构与复试小组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赛红

成员:肖劲松、温桂荣、王韧、罗长青

秘书:杨美华

工作职责:集体决策,科学组织,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二)成立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组建多个复试面试小组,其中:专业理论基础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小组多个,每个小组复试老师成员5名(包括组长1名),每个小组另配主考秘书1名、候考秘书1名;外语能力测试面试小组多个,每个小组复试老师成员3名(包括组长1名),每个小组另主考秘书1名、候考秘书1名。上述小组成员均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的教师参加。评委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含电子数据资料)由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复试工作,网络设备与环境监控,复试的具体内容、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小组复试老师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含电子数据资料)由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小组

组 长:温桂荣

成 员:彭涛、付铮铮

工作职责:坚持原则,发扬民主,认真负责财政金融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四、复试具体实施

(一)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与单科)均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并获得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的复试通知且在规定时间予以了确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 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 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予以确认。

2、已经缴纳复试费。

3、复试资格审查合格。

(二)复试方式与要求

1、复试形式为在线复试。考虑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平台备用)。本次远程复试,将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比对)等办法,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考前演练。学院组织复试秘书对复试考生进行考前预演,预演具体时间将在考生复试QQ群另行通知。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要会同复试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要采取“三随机”原则(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三)复试时间和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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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150分)。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详见我校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一览表与科目考试大纲),但题型将会有所调整。为适应远程网络复试的实际情况,一般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采取线上问答的形式进行。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随机抽取测试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口述答案,面试老师在时间充足条件下也可对考生随机问答,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100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线上面试问答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外语能力测试(50分)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以上所有测试环节由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独立进行评分,取所有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该环节的最终成绩

4、加试科目

只有毕业证而没有学位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2年的专科生、本科结业生都按照同等学历对待。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由我院单独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发送《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表格模板详见后续通知)电子扫描件发903818019@qq.com。《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要求由考生人事关系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具体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按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供的方式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该表要求由考生人事关系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具体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学位点指定邮箱。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拟录取办法

(一)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专业理论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二)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面试小组提交的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1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结果公示

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各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校现教中心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六)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31-88688346

九、疫情防控

学院将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疫情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复试小组人数和场地大小,确保防疫物资的发放与面试场所的消毒工作。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以及复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布置考场,复试人员的座位间隔距离要符合防控要求。

建立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保障机制。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防控预案,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要求做好隔离消毒,跟踪了解疫情情况,完成补充性报告,配合专业救护人员做好转诊工作。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材料候考,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等检查,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3、所有考生务必注意参加网络复试前须选择环境安静、光线充足的场地,并熟悉云考场等复试软件,事先调试好网络,按规定准备好电脑、手机和支撑设备,一定要下载客户端,因考生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复试等后果均由考生承担。

十一、复试紧急情况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7775995837

 

                                                财政金融学院

                                               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